北京精农公益基金会
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
一、 总则
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,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预案。
二、 适用范围
1.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;
2. 发生重大活动风险;
3. 发生危及基金会的重大公共事件;
4. 其他涉及基金会的重大事件。
三、 组织机构及职责
1. 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,由理事长任组长,副理事长、秘书长为副组长,下设办公室,秘书长为办公室主任,副秘书长为副主任,基金会工作人员为成员;
2. 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密切配合。
四、应急处置原则
1. 以人为本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;
2. 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,尽量减少财产损失;
3.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;
4. 及时发现,及时报告,信息公开,回应社会关切。
五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
应急预案启动后,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工作机制,组织协调应急工作,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,全员保持通讯畅通;
1. 重大自然灾害管理
做好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的资金和物资准备,配合政府和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救助工作。资金和物资来源由基金会善款结余和定向捐赠解决,主要用于资助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。同时,制定特大灾害救灾救助物资紧急采购预案,提高保障水平。
2. 其它突发事件管理
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,发现人员应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,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及时弄清事件详细情况,掌握第一手资料,拿出处理意见上报理事长,启动处理预案。
六、信息发布
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、及时准确、公开透明的原则。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、组织报道、接受记者采访、举行新闻发布会、重点新闻网站、基金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发布等。
七、附则
1. 本预案经北京精农公益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2. 本预案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、修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