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慈善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基金会年检年报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31日,北京市应参加2017年度年检年报的基金会共608家。市民政局坚持依法管理,通过高效的组织协调、全面动员、重点督导,各基金会十分重视、迅速行动,截止3月31日,提交了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基金会600家,占总数的99%;未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基金会8家(其中4家处于失联状态,4家拟注销),占总数的1%。4月2日上午,市社团办召开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年报的基金会移交会,将8家基金会移交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立案调查、依法处理。会上,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指出,北京市基金会2017年度年检年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,突出了管理的刚性,呈现出充分重视、动员到位、分类督导、转承有序、效果良好的特点,增强了基金会知法、依法、守法的自觉,得到了广大基金会的理解支持。他提出,5月31日前要完成基金会年检审批、年报审核工作,开展年度工作报告抽查,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基金会进行整改,确保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;要继续加大全市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,确保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。
文章来源:中国社会组织动态